浙江省唯一招商引资服务网站 长三角地区招商投资项目交流中心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
浙江招商引资网     发布时间:2015-08-17 16:15:00      来源:中国 杭州     作者:     浏览:8391

杭政〔2015〕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推动我市外贸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推动外贸结构调整
  (一)推动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协调发展。支持有创新能力的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和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跨国经营能力,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大企业。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
  (二)推动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互联网+”,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劳动密集型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继续巩固和提升纺织、服装、箱包、鞋帽、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
  (三)加大服务贸易发展支持力度。以“打造最具价值服务外包城市”为主线,依托重点行业、领域的特色优势,完善服务外包政策服务体系,推进离岸与在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依托我市各类文化贸易鼓励政策,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开展服务贸易专题研究,逐步建立分行业、分领域推进机制,重点推动文化服务、研发设计、技术与软件以及国际物流等服务出口,将现有服务外包扶持政策逐步覆盖至重点服务贸易领域。
  (四)注重进口和产业发展的结合。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企业对智慧经济、信息经济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为我市智慧经济、信息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导企业“进口机器换人”。重视对消费品的进口,扩大一般消费品的进口,借助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进口与国内流通相衔接。
  二、加快提升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加快出口品牌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建立品牌推广中心,推介拥有核心技术的品牌产品。鼓励企业创立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品牌,大力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及海外维权。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4〕72号)精神,实施杭州市出口品牌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以质量、效益、发展、诚信为重点的出口品牌动态认定管理体系,积极培育省、市两级出口名牌,扩大出口品牌国际市场宣传,不断提高自主品牌出口占比。
  (二)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以建设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核心,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电商企业通过“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三)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力度,发挥具有一定规模的传统流通型外贸企业的综合服务功能,整合通关、收汇、退税、物流、融资、保险等资源,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服务。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创新服务功能和手段,为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四)发挥进出口基地和平台作用。依托出口基地和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我市传统优势商品竞争力。充分发挥外贸出口基地和平台的要素集聚功能优势,助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出口的量、质、效并举。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平台给予政策扶持。充分发挥省、市两级进口平台和进口保税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的作用,利用O2O等新型互联网商业模式,做好进口商品在集聚、展示、交易、物流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进口便利化,提高进口产品占我市外贸总额比重。
  (五)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等建设工作,强化示范品牌效应。加强出口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帮助出口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健全出口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六)发挥“走出去”的带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推动杭州装备“走出去”发展,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提升合作层次。着力推动有实力、有条件的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制药等行业企业加快境外产业合作,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技术和营销网络等并购。鼓励企业在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采购杭州本地产品,促进本地产品的出口。企业开展重大项目国际合作和工程承包的,通过“走出去”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扶持。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境外品牌、技术和生产线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带动我市产品出口。强化境外生产型企业营销机构建设,通过境内外产业分工协作,带动境内主体的产品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利用“海外仓”优势带动我市产品出口,建设集产品展示销售、设计研发、售后维修等多种功能的综合平台。
  (七)争取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将杭州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在我市具备条件的商品集散地或特色商品专业市场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进行出口。
  三、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一)深化沿线经贸合作。扩大我市劳动密集型等优势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抓住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带动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标准、服务出口。顺应沿线国家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加快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扩大沿线国家产品进口,促进贸易平衡。
  (二)加快建设国际展会服务平台。推动出口市场从传统市场为主向“一带一路”多元化市场全面发展,提高“一带一路”多元化市场在我市外贸中的比重。充分发挥我市专业会展机构、企业的作用,构建集市场开拓、品牌培育、电子商务、融资支持等服务为一体的杭州“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平台暨海外展会平台网络体系。到2020年,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东欧、中亚、东南亚、西亚、北非、南亚等地区以及南美、南非等新兴市场培育打造一批由市政府主办的国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国际会展平台。
  四、优化外贸环境
  (一)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在认真分析我市外贸企业近年来通关便利化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及时反映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配合做好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等管理机制的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优化检验检疫流程。
  (二)加强外贸风险防范。组织开展WTO规则、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应对等业务培训,增强外贸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加快省、市两级外贸预警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其及时收集发布预警信息、动员涉案企业参与案件应诉、引导行业自律与企业提升发展等方面作用。完善政府、行业组织、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的“四体联动”机制,积极应对各类国际贸易摩擦案件,重点应对好“反补贴”案件,抓好产业损害预警与调查工作,维护企业和产业安全。
  (三)完善外贸运行监测研判。加强部门和地区间的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增强外贸企业运行调查监测平台功能,密切关注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运行状况,及时跟踪国内外各种因素变化对我市外贸的影响,提高政府决策和服务水平。
  五、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和税收支持力度。加大市级财政的支持力度,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对出口业绩显著的区、县(市)给予支持。各区、县(市)要出台支持外贸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共同促进外贸发展。要用好国家和省级财政对我市外贸发展的支持政策,落实好中小企业财税帮扶措施,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发展。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外贸企业的投融资渠道,拓展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信贷支持。搭建政银合作平台,缓解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开发并推广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规避汇率和结算风险的金融产品。继续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扩大外贸企业抵押担保物范围。鼓励外贸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针对外贸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增强主动规避汇兑风险意识,提升汇率避险工具运用能力。
  (三)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5〕10号)精神,进一步简化出口企业报送资料,强化出口退(免)税管理,创新服务举措,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等政策的宣贯力度,加快退(免)税审批手续办理,确保准确、及时、足额退税。积极防范出口退税风险,打击出口骗税行为。
  (四)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防范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与渗透率。加大对品牌企业和海关一般认证、高级认证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外贸出口。对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出口大型成套设备等予以重点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主体。
  六、加强统筹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市长谢双成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玮、市商务委主任高国飞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外贸工作促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负责加大对外贸工作的协调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外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督查考评。加大出口指标考核力度,将其纳入重点工作单项奖项目,提高指标分值权重,调整计分方法。同时,加大通报督查力度,按月进行通报,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要进行约谈督促。
  (三)加大服务力度。深化外贸企业服务活动,加大外贸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外贸企业用好用足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快培育海关一般认证、高级认证企业。对为稳定外贸增长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以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采取重点联系、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外贸稳增长具体政策,重点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外贸目标任务,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本意见自2015年7月30日起施行,由市商务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我市外贸出口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杭政〔2013〕55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9日



扫一扫
关注浙江招商网

招商引资

投资浙江

企业融资

新三板上市

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