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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政府关于 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浙江招商引资网     发布时间:2015-03-12 20:54: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8880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明电〔2014〕134号)和全市经济发展大会精神,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着力提振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生产平稳较快回升,确保工业经济实现“全年红”,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惠企扶持政策
  (一)加快惠企政策兑现。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2013〕53号)、《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绍市委办发〔2013〕8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绍政办发〔2014〕9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绍政办发〔2014〕107号)、《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4〕42号)等一系列惠企政策,用足用好全市每年2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尽快兑现落实到位。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各项清费政策,确保各项取消、免征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的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等专业服务行为,从低核定收费标准。深入开展以惠企减负政策阳光公开、涉企收费阳光透明和不合理负担阳光监督为主题的企业减负“阳光”行动,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公布市级部门(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清单。设立企业减负热线,及时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加大惠企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杜绝借机垄断收费或搭车收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征收工业企业“过头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市县扁平化审批改革,尽快完成事权下放和承接工作。抓紧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柯桥区和滨海新城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并适时在全市推广。大力推广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和“中介超市”经验,全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和集中审批制度,各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进中心比例达到90%以上。
  二、推动工业提质增效
  (四)全力推进结构调整。按照“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五水共治”战略部署,扎实开展产业结构、空间结构、投资结构、用能结构、企业结构调整等“5大行动18项工程”,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腾笼换鸟”,积极开展“腾笼换鸟”百家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重点推进柯桥区印染集聚升级和越城区域印染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深入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和四小行业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印染、制革、造纸、化工等四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大力发展生命健康、现代装备制造、海洋经济、通用航空等高端产业,培育发展工业设计、信息经济等新兴产业,组织开展培育发展十大重点产品及产业链系列推进活动,实施生命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光伏发电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着力推进通用航空总部基地建设,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八倍增、两提高”为目标,扎实开展创新驱动十大行动,深入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五年计划,鼓励企业建立重点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大力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三新”开发,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330海外英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组织举办“名士之乡”人才峰会、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大赛,抓好浙江(绍兴)外国专家工作站和绍兴驻德国专家组织(SES)海外联络站建设,着力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海外工程师”。
  (六)强化要素倒逼机制。深化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排序应用,按照“拓展范围、统一标准”的思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企业效益评价体系,突出以资源要素利用效率评价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实施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管理,综合运用土地使用税、排污指标削减、用能指标管理等要素配置的杠杆作用,引导和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能源“双控”制度,全面实施重点企业用能预算化管理,落实“万吨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将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纳入各地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能源消费和用电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实行预警、约谈,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年度目标任务。
  (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分立、债务重组、品牌联盟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加大企业解困重组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市内外企业兼并重组市内困难企业,鼓励债权企业通过债权转股权等形式实施兼并重组,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推进“腾笼换鸟”和“机器换人”,实现“瘦身强体”。引导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创新运用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建立并购贷款风险补偿和损帐补贴机制,支持企业并购融资需求。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并购重组基金,切实增强产业整合提升能力。
  三、扩大工业有效投入
  (八)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产业升级投资“1458”工程,扎实推进“双百双千”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100亿元。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要求,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及摸排挖潜力度,调整充实市县分级管理重点项目库,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跨区域流转机制,强化项目生成落户。深入开展“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月”活动,举办重大项目市县联动开工仪式,组织召开工业投资现场会,着力营造投资氛围。大力推进“机器换人”,重点选择在印染、织造、机械、化工四大行业开展“机器换人”示范工程,组建“机器换人”服务中心,编制“机器换人”项目计划,实施“机器换人”专项行动,引导企业更新设备、革新工艺,着力提升企业装备自动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九)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加大越商回归工作力度,制定出台进一步促进越商回归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市领导联系越商和联系异地商会制度,积极拓展异地绍兴商会网络,主动对接在外优秀越商,建立项目回归、资本回归、公益回归、智力回归和综合测评的“四回归一测评”机制,吸引在外越商回归参与家乡建设。深化落实对接央企、军企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执行外商服务卡制度,组织开展产业招商、定向招商、科技招商、招才引智等系列活动,生成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以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总部企业为重点,着力挖潜本地企业投资潜力,引导其省外子公司、分公司拟建设的优质高端项目回归绍兴。充实招商引资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主战场作用,组建专业招商组,有计划、经常性地开展“小分队、蹲点式”招商。
  (十)加强项目协调服务。加大项目要素保障、跟踪服务、问题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项目用地、用电、用能、资金等要素保障,组织举办省、市金融对接推介活动,着力提振企业投资信心。强化工业用地保障,用地指标中用于工业项目的指标原则上不少于30%。实施重大项目职能部门代办领办制度,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确定一名部门分管负责人为专职代理员,负责所在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强化项目准入标准、建设进度以及投资方向、投资总量等监督检查,定期督查全市总投资5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及市级亿元以上项目投资进度,深入开展市领导及市级部门“一对一”联系走访重大产业项目活动,形成“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张进度表、一抓到底”的服务机制。
  四、大力发展信息经济
  (十一)积极壮大新兴信息产业。牢牢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信息经济的机遇,深入开展信息经济发展调研,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实施意见,重点发展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云、纺织产业云、绿色生产云等云计算、云服务产业,积极发展物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智能电视、智能家居等新型终端产品,着力发展装备智能化所需的传感器、芯片、在线定位检测器以及“机器换人”所需的机器人与网络控制软件等应用电子产业,增强新兴信息产业支撑能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十二)加快推进“两化”融合步伐。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健全企业“两化”融合评价交流机制,扎实开展企业“两化”融合示范试点活动,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产业集群、园区和企业三个层面的深入应用,重点推进20家“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单位建设,着力创建一批“两化”融合示范园区、集群、企业和服务平台。深入实施“机联网”工程,重点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和联网管理,积极支持工业机器人、射频识别(RFID)等先进技术的创新应用,实现企业生产管理过程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引领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十三)着力培育信息消费需求。以“智慧城市”建设为示范,重点支持信息经济重大项目、优势企业、产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环境监控、交通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服务、食品药品安全防控、城市多灾种预警处置、公用事业管理等领域的深入应用,提升信息产品、服务和内容的有效供给水平。以“光网城市”和“无线城市”建设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住宅小区光纤到户标准,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和城镇老旧小区光纤到户改造,积极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市区重点公共场所免费WIFI试点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绍兴市试点,逐步完善信息基础网络建设。深入推进“三网融合”,推动技术创新、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刺激信息消费需求。
  五、推进企业培强扶优
  (十四)全面推进“三名”工程。建立“三名”企业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大力实施名企、名品、名家战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分类分批分级开展总部型、品牌型、协同制造型、绿色与安全制造型、高新技术型和复合型等六类“三名”试点企业培育工作,力争培育“三名”试点企业100家。开展“品牌宣传月”活动和“质量月”活动,组织举办系列品牌报告会,及时总结推广一批“三名”企业典型案例、先进模式和成功经验,着力建名企、出名品、育名家。
  (十五)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实施“百企百强”培育工程,培育壮大一批发展快、效益好、潜力大、社会责任强、行业地位领先的大企业大集团,力争百家行业龙头企业产值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比例达到40%左右。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支持企业将决策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等设在绍兴,引导企业创造税收反哺家乡,优质投资项目回归家乡。
  (十六)积极培育成长型企业。按照“摸排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升级一批”的思路,深入开展“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加大企业股份制改造力度,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行业“隐形冠军”。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双千”培育工程,健全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工作体系,充实小微企业培育库,重点加强对588家“小升规”苗子企业的辅导与服务,确保完成省下达的420家“小升规”年度目标任务。
  六、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十七)鼓励企业扩大出口。以“拓市场、抢订单、保份额”为重点,深入实施“百场展会拓市场”计划,精心组织中国柯桥秋季国际纺博会等国际性节会,创新参展模式,努力增加外贸订单。支持企业以总部经济模式“走出去”,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直销机构、分拨中心和商业网点,重点推进“3+14”个国家、省级出口基地建设,研究促进贸易便利化措施,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展境外投资企业专项服务行动,加快推进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企业“走出去”水平。大力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完善开放型经济相关扶持政策,发挥好政策的放大效应。切实加强外贸预警分析,加强贸易摩擦应对,积极支持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有效规避企业出口风险。
  (十八)积极拓展内贸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性、专业性知名展会,对企业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各类重点展会给予摊位费资助。鼓励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形成营销联盟,抱团参展开拓市场,精心筹办“中国黄酒节”等全国性特色展会,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引导企业发展连锁销售、现代物流、总集成总承包和管理服务等新型产业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从制造产品向“产品+服务+连锁”延伸,创新推行“设计+商品+服务”运作模式,提高产品市场认可度。
  (十九)大力推进“电商换市”。自2014年起,市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开展“电商换市”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在工业企业中的普及应用,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自建特定商品门类或特定消费人群的网络零售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零售业务,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对企业新建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给予一定资助。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产业基地建设,开辟绍兴外贸诚信通电子商务平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专业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加快绍兴产业带及特色馆建设,提升绍兴产业的网络影响力。建立绍兴电商人才库,推进电商促进会良性运作,对电商工作情况实行逐月通报,营造良好电商发展氛围。
  七、加强企业帮扶解困
  (二十)加快企业风险处置。全面摸排企业风险,按照“帮、保、关”的思路,制定“一企一策”风险处置方案。建立市领导牵头帮扶重点风险企业机制,落实主办银行牵头协商和公安、法院“一对一”联系帮扶制度,积极开展跨区域关联风险企业联动协调,探索依法高效的风险企业处置方式,有效加快司法处置速度,及时化解企业风险。按照“急需、必须”的原则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模式,建立应急转贷资金,努力帮助困难企业解决资金转贷问题,化解企业资金风险。制订出台打击企业逃废债、企业主“跑路”行为的办法,建立企业逃废债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加大重点案件打击力度,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努力形成打击逃废债和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加强对企业主“跑路”的企业和破产企业的审计,坚决杜绝“穷庙富和尚”现象,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二十一)全面防控企业风险。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及企业风险预警,及时分析企业风险的新情况、新动态,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建立市级部门联动预警机制,加快推进市直规上工业企业风险监控平台建设,及时掌握企业欠薪、欠息、欠费、欠税、高息融资、高负债、资金异动等情况,有效监控企业风险,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完善重点企业年报审计制度,适度扩大贷款企业审计范围,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二十二)开展企业联系服务。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化落实十大系列35项企业帮扶活动,拓展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贯、融资促进、市场拓展、管理培训、人才对接等系列服务。按照“鼓劲促发展、指导帮转型、解困优服务”的要求,开展市领导走访企业活动,落实市领导、市级部门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制度。深入开展市级部门“一对一”联系走访规上工业企业活动,适时召开企业困难问题协调会,加大问题反馈协调及督查力度,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层层办理、件件落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三)扩大工业信贷规模。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工业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提高工业信贷规模占信贷总规模的比重,确保工业信贷总量与发展需求相适应。努力盘活信贷存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授信管理等政策倾斜,合理安排资金头寸,挖掘工业信贷需求,均衡把握放贷节奏,实现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优化工业信贷投向,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原则,实施差别化信贷服务,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增贷款占比达到30%以上。严控“三高一低”项目信贷投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二十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抓好上市梯队培育、服务指导和政策扶持,组织举办交易所市场、“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企业债和债务融资工具等专场推介会,帮助企业从证券市场直接募集资金。引导鼓励企业利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引导与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运作模式,组建一批民间资金管理企业、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和民间融资服务机构,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领域。
  (二十五)优化创新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工业兴则经济兴,经济兴则金融兴”的理念,深化开展金融支持经济“百日服务”活动,深入联系企业、主动让利企业,做深做实金融服务,努力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延贷”。规范银行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不得编造各种名目超额收取费用,不得以涉担保圈为由提高信贷准入标准,不得将信贷风险直接转嫁至担保企业,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原则上可按不超过基准利率的20%掌握,切实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压力。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探索建立多元化担保体系,认真执行关于合理提高房地产抵押价值的指导意见,提升抵押物价值,破解融资难题。整合银行信贷资源,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网上平台,开展“金融超市”试点,促进银企信息对称性和透明化。开展金融业行风评议活动,加强对银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社会职业道德教育,严厉打击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充当社会融资“掮客”、恶意逃废债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提升金融服务。
  九、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六)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始终坚持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工业经济主体责任,切实调动各方力量,集中精力抓工业,决战三季度、冲刺四季度,确保工业经济实现“全年红”。工业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较好的地区,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工业增长相对缓慢的地区,要切实提高紧迫性和危机感,奋起直追,确保不拖全市后腿。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落实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工作举措,合力推动工业经济发展。
  (二十七)强化督查考核。把工业经济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至各区、县(市)及市直各开发区,加强重点乡镇工作力量,形成市、县、乡镇三级联动抓工业的工作格局,努力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长8%的年度目标。深入开展工业经济“比学赶超”活动,各地要明确标杆对象,落实赶超措施,形成你争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强化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市经信委、市统计局要对各地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实行按月排序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指标完成明显落后地区的政府(管委会)主要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二十八)加强舆论引导。深化开展以“爱家乡、爱实业、爱创新”为主题的“三爱”教育活动,鼓励企业专心主业、坚守实业。组织企业家赴先进地区考察访问,学习借鉴企业培大育强、创业创新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工业稳增长典型经验和先进企业的宣传,围绕产业集群、“四换三名”、“两化”融合、有效投资、企业服务、要素保障等重点热点领域开辟专栏重点报道,着力营造聚焦实业、做强主业、激励创业的良好氛围。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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